您的位置: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石家庄处理交通违法新规在这里

作者:Admin 日期:2018-02-26 点击:2110
石家庄处理交通违法新规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记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简称互联网服务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的功能。新增加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记录,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htp://he.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足不出户自助处理。


驾驶人可到交管业务窗口或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绑定成功后,可以处理自绑定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记录。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规则如下:交管业务窗口现场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规则:


一、交管业务窗口现场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规则:


(1)用户同时绑定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含3辆)


(2)用户历史累计绑定不得超过5个(含5个)不同所有人的机动车


(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含3个)用户绑定。


二、在窗口绑定规则的基础上,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增加以下条件


: (1)只允许绑定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名下的机动车,且被绑定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


(2)被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


(3)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申请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需绑定多辆的,到交管业务窗口申请绑定。

分享到:

上一条:“3月1日销分新规”系误读!

下一条:车主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新车预选号牌可以这样办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