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自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注意,记分周期不是以自然年计算的。
1️⃣单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的,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时累积记分将自动清零。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2️⃣单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必须参加满分教育并考试通过后,驾驶证才能记分清零并正常使用。(满分教育可在“交管12123”APP上预约参与)
3️⃣驾驶证记1-11分,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交管12123”APP的【学法减分】,成功学习一次驾驶证记分减1,单个记分周期最多可以减6分。
4️⃣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接受审验学习;属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接受审验学习,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一并提交。(记分周期结束时记分为零的,可不参加审验学习,必须参加审验学习的几类情形除外。)